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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贴] 台球.文学.足球

台球.文学.足球

自己并不喜欢体育,这是一个性格问题。生性好静,不喜争抢,这也是性情问题。以前在校读书的时候还会打打乒乓球,现在除了台球几乎什么球都不玩(貌似台球还算是比较绅士的运动)。
虽不喜欢体育,却喜欢看。初中的时候,我喜欢看篮球胜过足球。原因很简单,篮球比足球有劲多了——进的球多。而且当时我很喜欢看乔丹打球。当时对足球一窍不通而且一个球星都不认识,只知道好多人在绿茵场地上为了一个球来回奔跑,有时整场下来,竟会进不了一个球,索然无味。也没有朋友引导我看,也就没有太大关注。
高中的时候,篮球也很少看了,因为乔丹退役了。呵呵,其实我看球还是在于看人。另一个原因是我喜欢上了台球。我有一个表哥,号称“城河第一枪”。我们的家距离很近,所以他常常闲暇之余便会来我家找我玩--只是拉我去打台球。我从起初的执杆,手掌的姿势学起。万事开头难,球杆在我手上完全不听使唤,出杆的时候母球经常打不上劲,福州话叫“露棍”,有时虽然母球打出去了,却打不到目标球。常常引来桌边观球者的痴笑。我这时就会有点不好意思。还好有表哥在,他悔我不倦,以身作则。渐渐地,我对台球有了兴趣,打好了基础,就开始学习一些杆法,比如“拉杆”、“推杆”、“定杆”以及难度比较打的旋转球,所谓“扎杆”或“跺杆”。
当时,附近也有很多年轻人打台球的,有高手也有菜鸟。他们打的时候,我就在一旁观摩,想着要是这个球换自己打的话会如何打,有时也会跟他们切磋,有败有胜,自得其乐。所有的体育活动都讲究心理素质,台球也是一样。起初我的心理素质很差,表现为遇到高手就“惊棍”;即使对方水平差不多甚至比自己差的,若对方进了很多球了,这时我的内心就会悸动,惴惴不安,这样的心态只能败北。
在电视中也经常看到大师比赛,我特别喜欢看“斯诺克”。庞大的球桌,各色彩球还有那些穿着讲究的绅士般的职业高手。看得多了,我也认识了他们,例如“火箭”欧.沙利文(他打球很快,而且是难得左右手都能打得很好的选手)、希金斯、吉米.怀特、肯.达哈提、威廉母斯等。看他们打球简直是一种美的享受,控球自如,准度极佳,球杆在他们手上就像是身体的一部分一样。记得以前守在电视机前看球的时候,再煮一包泡面,这是乐在其中啊。还有花式九球比赛,偶尔也会看看的,虽然它难度不及斯诺克,却也爽快干脆,痛快淋漓。
我有一个高中同学,绰号“牛”,因为他长得就像头牛,高大健壮的身材,还有那双大眼睛,特别像牛眼,也像金鱼的眼睛,眼膜比常人会鼓出来些,看起来特别可爱。一个偶然的机会让我知道了原来他也喜欢打台球。那次是同学聚会,我们来到娱乐场所,有游戏机、台球室等。我们三三两两地分散开来,各自玩乐去。我跟几个同学还有他去打台球。这是我第一次跟他对决。当时我的球技已经有了长足的进步了,跟他打成了平手,真是棋逢对手,酒逢知己。那以后,我们便经常切磋,也结下了深厚的友谊。特别是放假的时候,我们经常联系,他家在我隔壁村,于是我们就是骑着自行车相互来往,去的地方大都是台球室,有时也会来点刺激的赌注,比如输的人请喝可乐之类,小赌怡情嘛。印象最深刻的有两次,一次是在英式球桌上我远距离打了一个“扎杆”,母球一颗星后旋转着把目标球碰进了底带,这一杆打得具有职业水准,他当时也傻眼了。还有一次是我们打斯诺克,我们分数差不多,最后一个黑球,谁进谁赢,而且输的人要买单。那个黑球我们打了好几杆都没有打进,最后轮到我打的时候,那是一个远距离大角度的下底带的球,难度很大,我竟然打进了,他有点气急败坏的说:“这是运气,运气丫!”的确有几分运气成分。
高中毕业后,我们就分散了,他现在在泉州当健美教练。春节回家的时候,同学聚会的时候,再看见他时,他更加健壮了,活像一头牛。他还在我面前摆弄起健美的姿态,那二头肌、那胸肌厚实得……他说他一个月的工资都被他吃光了。我说你咋这么能吃呀。他说吃了好长肉,而且要有规律的吃,这是健美的第一要务。我又问那你都吃什么呀。他的回答让人啼笑皆非--吃牛肉呀,牛肉好呀,肉中极品……
如今,我已很少打台球了,不是不喜欢打,而是没有对手。没有的定义不是我打遍天下无敌手,而是没有打球的对象。因为我总是一个人在福州生活,认识的人中也少有打台球的。不过这不能消抹我打球的欲望,现实中没得打,咱上网打去,于是就在“可乐吧”(www.kele8.com )注册了ID,还加入了团队,金戈铁马志气高,醉卧沙场君莫笑。特别是跟别的团队比赛的时候,代表自己的团队出征,那种自豪感是不言而喻的。无聊输赢,队长、队员们都会给你鼓励,虽然这只是网络,可我却能感受到其中的人性。有好长一段时间我沉溺在台球游戏中,不可自拔,常常通宵打球,乐此不疲。甚至连梦中也会出现打球的景象。
再后来,我所在的团队解散了,我突然有种失落感,犹如国破家亡,驰骋在游戏大厅,就像一个离家失所的孩子,无助而彷徨,我该何去何从。渐渐觉得没有意思,就封了ID,即所谓“封杆”。
封杆后的日子过得很简单,因为我不玩其他游戏。某日,朋友介绍我写博客。我之前并没有写日记,也没有看书的习惯。我看的朋友的博客写得绘声绘色,图文并茂,一时间满新奇的,也好打发无聊的时光。于是我就开始写博客,也许是我朋友写得太好了(他是中文系的),我要跟他比,我拿出打台球的精益求精的精神,开始努力提高文采。于是我遍开始看书,背成语词典。不过我看书实在是慢,直到现在也只看了几本书而已,我的记忆并不好,很多美丽的语句看过就忘记了,也只能尽力了。就这样我边写博客边看书,也日渐养成了我看书的习惯,也让我对文学产生了兴趣,至此,我已不再打球了,开始研究文字这个东西。也没有想过将来当一个作家之类的,我做事只要是自己感兴趣的,从来都只是一个原则--自得其乐。这跟我的性格有关,我的好胜心不强,总是平平淡淡,希望日子过得简单,斜风细雨不需归。而且我容易满足,写的东西能感动自己即可。众口铄金的道理我是知道的。自己喜欢就可以了,不是吗?
写到这里,貌似结束了。要不咱再讲讲这次世界杯吧。
我是很爱看足球比赛的,虽然之前不懂什么是足球(貌似现在也还是不懂吧)。有句话说,是男人就应该去踢球。是的,在球场上奔跑的男人极具魅力!又据说足球可以锻炼人的心理还可以自然地交流同性间的感情。我想这话是对的。
小时候看足球觉得踢来踢去踢不进没意思,现在长大了,见识多了,看球多了,了解了足球的意义,愈觉得足球的魅力,“踢来踢去”这个不进的过程蕴含了多少人的情愫,而进球的意义更是无法言语的。喜欢上了某些球队,喜欢上了某些球员,于是喜欢上了看球,看的虽只是皮毛,表面现象,那些内在的东西,技战术等对我来说还是很陌生,我也不去讲究那,因为我觉得这样就够了。不是准球迷,就作个“伪球迷”吧。
昨晚路过金源大酒店的时候,看见对面马路酒吧一条街门口停驻地许多球迷,穿着喜欢球队的衣服,有的脸上涂抹着色彩,结伴成群,络绎不绝。旁边还有两个拿着喷彩在两面巨大的竖起的木板上涂鸦着关于足球的图案,栩栩如生。当时天色还没有完全暗下来,华灯初上,酒吧古典的装饰跟路边高大的老树相互协调,还有那露天的咖啡场,那形形色色的人,共同在这一片朦胧的夜色中编织着一种幻像般。突然好像加入他们的行列,给自己喜欢的球队呐喊助威。后来想想这并不是自己的风格,就走开了,向堂哥家去,今晚去那看球。他喜欢意大利,跟我一样。其实我只是喜欢蓝色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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